武汉市生育医疗费用有多少2024(待遇+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主要用于报销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下面社保100网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市生育医疗费用有多少2024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武汉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顺产:
三级医疗机构2500元,二级医疗机构2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
2、助娩产:
三级医疗机构2800元,二级医疗机构2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100元。
3、剖宫产:
三级医疗机构3900元,二级医疗机构3100元,一级医疗机构2600元。
4、人工引产:
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700元,一级医疗机构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2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450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男职工参保缴费次月起,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政策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其生育医疗费参照职工生育医疗标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武汉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报销比例
1、门诊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照实行限额的方式结算,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标准为185元;
2、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
低于定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其中的30%;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
低于定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其中的50%;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住院分娩、流(引)产的 ,低于定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报销。
4、计划生育手术费项目实施限额报销。
5、长驻外地女职工异地实施住院分娩、流(引)产的,低于定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30%;
6、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女职工异地实施住院分娩、流(引)产的,低于定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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