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怎么报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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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怎么报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2024-05-16 17:51 · 社保100网 · 655人阅读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门诊慢病备案后,因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社保100网总结了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怎么报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肝病、类风湿关节炎、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注:其中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原慢病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肺结核已列入门诊特殊病种。

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备案流程

1、与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同为医保医师)签约,接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医生按要求如实记录备案信息后,传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他慢病备案需先经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断符合医保门诊慢病病种范围。

2、凭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等慢病诊断材料和针对性用药处方到嘉兴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门诊慢病病种和用药备案。

3、凭6个月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慢病就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和符合糖尿病、高血压用药范围处方,到授权的“两病用药服务药店”现场备案。

4、在浙江省内的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凭结算诊断信息自动完成门诊慢病备案。

嘉兴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①职工医保

先由当年账户支付,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三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0%;

定点零售药店(慢病处方),在职职工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3%。

慢病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

②居民医保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

三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35%;

定点零售药店(慢病处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3%。

慢病年度支付限额为1800元。

说明:

就诊医疗类别为门诊慢病时,统筹基金报销优先使用慢病支付限额部分,慢病支付限额使用完普通门诊支付限额还有余时使用普通门诊支付限额。

慢病支付限额不会因备案慢病病种增加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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