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规定2024年(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安庆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规定2024年,一起看看吧!
安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
①划入标准
在职职工:
以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在职职工(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等)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以单建统筹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不设立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按每月70元计入个人账户,今后按照国家规定调整。
②使用范围
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
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支出。
安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①在职职工
未定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
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②退休人员
未定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70%;
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60%。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
说明:
在安庆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可纳入门诊共济机制保障范围,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产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双向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按照统筹地区报销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政策。
未即时结报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处方流转平台开通后在县域内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安庆职工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认定标准,认定通过后,可以享受相应的慢特病门诊保障待遇。
起付标准500元,不同病种的报销比例不同,实行限额支付,按病种进行限额,同时认定两个病种的,报销限额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1500元,同时认定三种及以上病种的,再增加1000元。
安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①在职职工
1、市域内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93%,未转诊的报销88%;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8%,未转诊的报销8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6%,未转诊的报销81%。
2、省内市外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8%,未转诊的报销78%;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3%,未转诊的报销7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1%,未转诊的报销71%。
3、省外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3%,未转诊的报销7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78%,未转诊的报销68%;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76%,未转诊的报销66%。
②退休人员
1、市域内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96%,未转诊的报销91%;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91%,未转诊的报销86%;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9%,未转诊的报销84%。
2、省内市外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91%,未转诊的报销81%;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6%,未转诊的报销76%;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4%,未转诊的报销74%。
3、省外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6%,未转诊的报销76%;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81%,未转诊的报销71%;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规范转诊的报销79%,未转诊的报销69%。
说明:
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较首次下降200元。
省内保底报销比例45%,省外保底报销比例40%;未转诊备案的,市域内保底报销比例40%,省内市外保底报销比例35%,省外保底报销比例30%。
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五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照“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即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以上五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安庆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经基本医保(含大额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和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不设年度封顶线。
起付标准以上0-2万元,报销比例50%;2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60%;10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70%;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按5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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