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年,浙江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流程
浙江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社百网(社保100)整理了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年,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即默认同步申请了失业登记,不一定要先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
具体标准如下: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确定: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说明: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①线上办理
“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金”一办事一失业保险金申领一在线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保险金”一政务服务一失业保险金申领一在线办理。
“掌上12333”APP或小程序:服务一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人社办事一社会保障一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②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前往最后参保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如果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省外户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户籍无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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