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081元/月、二类区1009元/月、三类区936元/月、四类区879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189元/月、二类区1110元/月、三类区1030元/月、四类区967元/月。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10号)发布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1日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pedia/pl_53891.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