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暂缓审核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2022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暂停扣缴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灵就个人(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村社区正常扣缴。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税务部门暂停扣缴期间将暂缓审核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各项社保业务均照常受理),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的“单位征缴台账查询”功能暂停使用。
特此通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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