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我厅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出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2022年1月16日。
电子邮箱:13633663033@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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