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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9-10 17:07 · 济南医疗保障局 · 766人阅读
一、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中医疗法的需求,减轻就医
一、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中医疗法的需求,减轻就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对中医疗法的需求,减轻就医负担,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中医诊疗优势,支持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我市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扩大医保受益面,进一步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试点范围。首批试点范围要求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规模较大的中医医疗机构。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章丘区中医院。

  二是明确了试点病种数量。确定了项痹、骨痹、漏痹、颤病、泄泻病、便秘病、闭经、痛经、慢乳蛾和耳鸣、耳聋10个病种。

  三是明确了管理要求。对于日间病房的患者,医疗机构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公开中医适宜技术名称,公开医保政策,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不得分解住院,严格控制重复住院。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若查实确属分解住院的,将在审核中对医疗机构拒付相关医疗费用。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6896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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