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百科 > 济南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通知

济南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通知

2021-07-12 13:55 · 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06人阅读
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财政金融部,市社保中心: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
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财政金融部,市社保中心: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

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财政金融部,市社保中心: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12号)和《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济民发〔2020〕59号)、《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4季度,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启领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30元、896元、896元、904元;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启领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95元。

  请各区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1年7月9日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pedia/pl_56860.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