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关于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通知(珠房金函〔2023〕3号)

关于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通知(珠房金函〔2023〕3号)
各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及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要求,为适应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发展需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7家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请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将公积金缴存资金直接汇入我中心归集专用账户,具体汇缴账号如下:
请各承办银行积极配合,协助各缴存单位做好公积金汇(补)缴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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