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并经2023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均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相关数据,2023年度株洲市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单位和职工合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270元、最低为194元。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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