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西昌市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州中心各科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次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规定、州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凉府规〔2022〕1号)的规定,2023年度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4279元,下限为1970元。请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缴存单位从2023年1月起,按新标准执行。(以此件为准)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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