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哈尔滨市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6-21 13:56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395人阅读

各区、县(市)人社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等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0号)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7日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www.shebao100.cn/policy/pl_56117.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