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让租房之路不再“步步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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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让租房之路不再“步步踩坑”

2022-12-08 11:18 · 《工人日报》 · 445人阅读

  作者:韩韫超

  据12月4日《经济日报》报道,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台政策措施规范住房租赁,明确行业规范,加强市场监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以解决市场问题为导向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抑制了租房市场乱象;广州、青岛、石家庄、佛山、深圳、常州等地也纷纷出台相关细则,对维护承租人权益提出明确要求。

  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租房人数超过2亿,在大城市,约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相比买房者,租房者不得不忍受诸如经常堵塞的厕所、不时坏掉的电器等生活不便,以换取通勤时间短、经济成本较低等。而近年来不少地方频现租房市场乱象,令不少人的租房之路“步步踩坑”——从“黑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哄抬租金,到房东克扣押金、“二房东”跑路、长租公寓爆仓等,都曾引发大量纠纷,严重侵害租房者权益。不少租户谈起自己的租房经历都有一把辛酸泪,有网友表示“租房市场里简直有一千零一个坑”“没有租过房,不足以谈人生”。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眼下,多地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就是要搬掉租房市场“绊脚石”,为改变“重购买轻租赁”的风向寻求更坚实的抓手,让住房租赁在解决大城市居住问题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直击租房市场的堵点、租房者的痛点,一些地方出台的地方法规针对性强,让市场的监管和规范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比如,针对暴力退租现象,北京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强行解除合同、提前收房;针对安全风险隐患大的“隔断房”,北京、上海规定“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不得出租用于居住”;针对中介、房东乱涨租金现象,深圳公布了覆盖全市各区的房屋租赁参考价格,为市场租金提供引导;针对个人“二房东”乱象,北京、上海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收取的相关租金要纳入监管专用账户,并明确了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要求。

  相比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住房租赁地方立法无疑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地方相关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租房市场乱象由谁来管、怎么罚,让租房者权益保障不再“看脸色、碰运气”,而是成为一种刚性制度确定下来。在国家层面,《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待早日正式出台实施。

  “房子是租的,但生活不是”——时下,在不少年轻人看来,选择租房并不意味着选择凑合和将就,诸如“90后小夫妻设计改造出租屋”的消息不时见诸媒体。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的租房环境,给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体面的居所,是在为城市的未来积蓄力量,也体现着城市胸怀和民生温度,反映着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规范房屋租赁链条各方行为,保障租户合法权益,立法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房东与中介知法守法,租客依法维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期待在一系列政策法规的规范和各方努力下,租房之路不再“步步踩坑”,租来的房子不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容身之所,也能温暖舒适、满溢幸福。(韩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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