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您知道吗?
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不仅可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条件
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自住房。
提取额度(人民币)
不超过1500元/月,且不超过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微信公众号办理
1、打开微信搜索“天门住保”微信公众号并关注,或者长按下面的二维码点击关注后,进入公众号;
2、点击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的“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
3、进入公积金业务登录界面,点击“住房公积金”栏下的“个人业务”;
4、进入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提取业务栏下的“租房提取”即可。
网厅办理
1、登录天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支付宝刷脸”,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扫码生成的二维码即可登录;
登陆网址:
http://219.138.245.221/tmgjjwt/
2、在首页选择“个人提取管理”,点击右侧“租房提取”即可。
营业厅办理
申报资料(原件)
1、本市无房证明(如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律正式文书、户口本和单身声明);
3、身份证;
4、一类银行卡。
审批流程
柜员受理→营业部审批→放款。
放款方式
资金直达提取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提取间隔时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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