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这些事儿别忘了

一、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何领取《借款合同》?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省直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告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请借款人注意接听电话或查看短信,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
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从次月开始还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的对应日;没有贷款发放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当月最后一天。
例:小陈的公积金贷款在1月30日发放,对应的还款日是每月30日。从2月份起,小陈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30日前将还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但由于2月份没有30日,还款日相应提前至2月的最后一天。
三、约定还款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时,如何扣划贷款本息?
答: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扣划贷款本息,请广大借款人务必按时将还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四、约定还款日忘记存款,没扣划成功怎么办?
答:省直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扣划时间为每日凌晨2点和下午2点,一天两次。如未足额还清当期贷款本息,公积金12329短信系统将会自动给您发送短信,提示您尽快存足还款资金,系统将持续扣款直至还清。
五、如何查询每月的还款金额?
答:省直公积金贷款职工可登录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在“证明打印—还款计划”中点击查询。
六、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怎么办理?
答:在正常还款满1年后,可通过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线上渠道办理,也可到贷款银行柜面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无需预约。办理前,需将还款资金提前存入还款银行卡。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前还款手续,请咨询贷款银行。
记得每个月按时足额还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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