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医保政策问答(生育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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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医保政策问答(生育保险篇)

2024-05-13 10:36 · 克拉玛依医保 · 315人阅读

接着来!市医疗保障局针对近期

@克拉玛依全体市民

咨询较多的生育保险问题

进行解答。

第一问

什么是生育保险?

答:国家立法实施,通过用人单位缴费等筹资形式形成基金,在参保者因生育和计划生育,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和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

第二问

怎么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同步就参加生育保险了。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参保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等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三十乘以产假天数。比如:生育女职工所在地区产假天数是128天,顺产一个宝宝,产假128天,所在公司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那领取的生育津贴的金额为:8000除以30乘以128等于34133元。

第三问

男性职工是否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

答:不可以!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的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问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不是就没有生育保险了?

答:不是!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要求各地对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改革推进过程中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因此,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第五问

克拉玛依市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查看往期内容: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险待遇"一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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