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2024年4月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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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公积金2024年4月热点问答

2024-05-15 15:31 · 湘直公积金 · 407人阅读

2024年4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省直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15165通,处理热点问题554笔。客服人员始终以专业的工作素养、热情的工作态度为广大缴存职工答疑解惑。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本月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热点问题吧!

提前部分还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 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 每月1-1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 在柜台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须达到1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每年对冲1次;在微信、APP和网厅等线上渠道或在柜台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还款金额须超过1万元(含)。

◆ 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 借款人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婚后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条件:

借款人可以持相关资料在每月1-20号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到柜台申请变更还贷银行卡号。

办理材料:

◆ 借款人身份证。

◆ 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 新的还贷银行卡。

申请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 长沙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审批完成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自付费用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 增设电梯住宅存在非配偶共有产权人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缴存基数调整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是哪些?

缴存基数的调整分为两种情况:

调高缴存基数:

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 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资料,直接操作即可

◆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调低缴存基数(分为正常情况调低和特殊情况调低):

1.正常情况办理条件:

◆ 年度基数调低: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在每年7月调整;

◆ 当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可调低。

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 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资料,直接操作即可

◆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2.特殊情况办理条件:

◆ 是由于专管员操作错误、职工停薪留职、离岗、判刑等特殊情况单位申请调低。

3.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 线上办理:单位报告(如为停薪、离岗、判刑等情形还应按情形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

◆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单位报告(如为停薪、离岗、判刑等情形还应按情形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出示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长沙市限购政策调整后,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有无政策变化?

按照《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4号)的规定,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的,产权过户登记满12个月后的24个月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产权未注销)。2024年4月18日起长沙市购房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长住建发〔2024〕32号),即长沙市购房不再限购。鉴于长沙市虽取消限购,但仍未取消相关限售政策,故中心对购买长沙市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做出如下要求:对于自2024年4月18日起非配偶关系共同一次性付款购买长沙市二手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在产权过户登记满12个月后的24个月内方可办理,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对于购买全部产权二手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执行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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