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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转移业务如何办理?

2024-08-05 13:34 · 肇庆公积金 · 195人阅读

当缴存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同城转移业务、异地转移业务,在办理上有哪些不同?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教程~

一、同城转移业务

申请材料

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职工市内转移申请表》。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市内发生工作变动需转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的,转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为缴存职工办理封存,转入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转移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从原单位管理户直接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注意事项

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先办理缴存人个人信息变更。

温馨提示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办理场所

银行网点、网上办事大厅

二、异地转移业务

申请材料

(一)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职工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单位经办人代办的:

①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④授权委托书。

申请条件

1、转入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内至少 6 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应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2、转出申请条件:(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我市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3)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5)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注意事项

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先办理缴存人个人信息变更。

温馨提示

办结时限:11 个工作日

办理场所

公积金管理部门、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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