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都是对重大疾病的待遇保障,门诊慢特病和大病医保有什么不同?

了解医保的朋友可能听说过门诊慢特病
还有个大病医保
它们都是医保体系中
对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政策
但二者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方式
是有很大区别的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捋一捋
门诊慢特病和大病保险的区别
门诊慢特病需要先办理备案手续,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大病保险无需申请无需办理手续。
门诊慢特病针对特定的病种,只有规定的病种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大病保险不分病种,费用到达一定额度就可以享受待遇。
一、门诊慢特病
门诊慢特病:为保障一些高发重病在门诊治疗的高额医疗费用,国家设置了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对列入保障范围的病种,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单独的保障待遇。
哪些人可享受?
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包含哪些病种?待遇如何?
我市按照省统一政策,目前对以下18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单独保障,保障待遇如下:
怎么办理备案?
办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参保人员有效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等)。
2、具有相应病种诊断认定资质医院的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填写、且经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
3、疾病诊断材料(包括检验报告、病理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二、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是国家对参保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进行再次结付的制度性安排。
哪些人可享受?
苏州市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即全面覆盖所有参保人员。
保障范围有哪些?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以及符合大病保险目录的自费费用(简称合规自费费用)。
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无须申请、无须办理。大病保险补偿方式为实时刷卡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
待遇标准如何?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费用累计达到10000元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实时医疗救助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走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标准关6000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在普通人员支付比例自基础上向实时救助人员倾斜。具体费用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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