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优化政策促发展 助力安居惠民生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其多样化住房需求,4月7日,根据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系列优化政策。此次新政从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使用等多维度发力,助力更多职工实现“安居梦”。
“贷款”政策再升级,满足多样购房需求
一是大幅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缴存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和80万元。二是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和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多子女家庭、引进人才符合政策规定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可再提高20%的贷款额度。三是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提取”政策再优化,尽显惠民便民本色
一是放宽购房提取频次,允许职工根据实际需要5年内多次提取包括购房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二是增加租房提取方式。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租房提取方式,一种方式是按无房提取,已婚家庭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9200元,单身职工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2000元。另一种方式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每年每户最高提取额按本年度职工家庭首次租房提取时月缴额的12倍计算;三是取消了异地房提取户籍及缴存地限制,异地购房不再要求提供购房地的户籍证明及缴存证明。
“灵活缴存”制度再调整,加大权益保障力度
一是放宽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限制。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同正常参缴职工缴存基数上下限完全一致,在规定范围内可按照本人实际收入自主申报;二是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退出机制。凡贷款已结清或无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随时在网上自助办理账户封存和销户手续,秒取公积金;三是优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贷款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贷款时实行“长缴多贷、多缴多贷”原则,贷款期间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
此次一系列惠民政策组合拳,呈现出“普惠+精准”的特点,不仅有利于减轻缴存职工在购房、还贷、租房等方面的压力,而且能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住房需求,在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同时,也将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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