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全市灵活就业人员,5月1日起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啦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我市出台《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哪些人可以参加?
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信用良好的人员。举个例子:个体工商户、餐饮配送、共享交通、物流仓储、家政服务等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
灵活不设限
缴存自愿,退出自由;参与制度没有户籍限制;缴存方式与金额灵活自主。
缴存有收益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
贷款利息低
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租购可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支付房租及偿还住房贷款。
接下来具体看看怎么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吧
缴存篇
如何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开户及缴存,并签订《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01
通过登录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开户。
02
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窗口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I类银行借记卡。
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自主灵活方式,不受时间、频次的限制。在《办法》规定的缴存上下限范围内任意缴存。可以通过自行转账或银行托收方式进行支付。
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基数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在10%~24%范围内自住确定。
举个例子:张某办理自愿缴存时,申请按月收入5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选择20%作为缴存比例,则张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000x20%=1000元。
单位缴存职工离职后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想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吗?答:可以,原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或注销,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缴存。
缴存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
单次缴存金额不低于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下限,年缴存金额不高于我市公布的年缴存额上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按当年公布的范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缴存人从个人账户设立之月起缴存,应当在开户后6个月内完成首笔缴存。
提取篇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账户余额须留足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金额。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及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含双方父母);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省级(或市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或因遭遇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其他符合提取的情形。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注销账户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其他符合的情形。
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缴存,是否可以销户?
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不存在司法冻结、失信冻结等情况,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但是由单位缴存账户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体系后,其申请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需封存1年。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销户提取后又想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吗?
答:可以。
贷款篇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已支付不低于规定金额的首付款资金;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首付比例、最高额度、利率等,参照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和非家庭成员的其他人合伙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其个人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可贷额度不超过本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个人账户余额x缴存时间系数x倍数。其中,“倍数”30倍;“缴存时间系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月缴存时间在1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在+x13个月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7。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家庭同时存在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额度又如何计算?
答:申请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双方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一方为单位职工,且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缴存身份分别计算贷款额度,总贷款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是什么意思?”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首次把符合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位当月至贷款申请当月的间隔时间为6个月(含)及以上。从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体系转入或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的,转入时间视为缴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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