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政策6月1日起调整,大幅降低居住证和参保年限条件!

东莞入户政策即将迎来重大调整。4月28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宣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日前印发,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意见》共分为5条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在职人才入户限制、强化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将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居住证年限累计满5年、社保年限累计满5年,又称“双五”入户)调整为:非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东莞,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二)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规定在东莞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三)放宽在职人才入户限制。规定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年龄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强化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保障服务供给、强化监督管理等内容。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省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受社会经济发展承压和出生率普遍下降等因素影响,东莞人口倒挂突出、人口流动性大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东莞现行入户政策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求。
此次《意见》的出台,大幅降低居住证和参保年限条件,让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得到东莞户籍身份,有利于推动外来人口形成和强化“我是东莞人”的家园意识,主动融入东莞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东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新旧政策对比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最大亮点是对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毕业生入户和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尤其是大幅降低了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中居住证和社保的年限要求
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旧政策对比
(一)由“双五”调整为“单一”。
1.原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和在东莞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两个条件。即:居住证年限累计满5年+社保年限累计满5年。
2.新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同时满足申请时持有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和在东莞用人单位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两个条件。即:居住证年限连续满1年+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养老保险。
(二)无房产无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户地址由“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调整为“居住证登记地址的属地园区、镇(街道)”,符合国家、省提出“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
(三)新旧政策共同点。
1.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入户地顺序选择一致:本人及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在东莞拥有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的,迁入房屋地址入户;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工作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户;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且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的,统一在园区、镇(街道)新型社区集体户入户
二、毕业生入户新旧政策对比
目前,东莞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先就业后入户”政策。政策调整后,就业不再是硬性条件,在东莞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三、人才入户新旧政策对比
新政在原《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基础上,对各类各层次人才的年龄限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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