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暂行)》的通知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考核
评分标准(暂行)》的通知
厦劳社〔2006〕41号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购药行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暂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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