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厦门市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暂行办法》
的补充通知
厦劳社〔2005〕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经研究,决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过程中,对首次申请定点评审未获通过且无重大问题的零售药店,再次申请定点评审的时间由原定的一年缩短为半年。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pedia/pl_52665.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