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减证便民”和“为民服务领域流程再造”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提供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以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核查的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取代纸质查询证明材料。
因莱州市的房产信息数据暂没有纳入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的户籍所在地或购房地是莱州市行政区域的,仍需要提供莱州市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待莱州市房产信息数据具备联网查询条件后,另行通知取消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二、办理途径:业务系统菜单—减件便民—新增接口—房产套数页面查询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分别打印查询结果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套数确认书》存档。
本通知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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